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调解规定》, 哪家好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调解方式,包括诉前调解、立案条件、审前调解、函调等。
1.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近年来结合已建立的民意调查网络,在诉讼活动开始前,在基层解决纠纷、消化纠纷的初始状态下进行的调解。
2.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立案时提前介入调解案件,是对诉前调解的有效补充。
3.审前调解。庭前调解是指法院组织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开庭前达成协议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适用于调解的案件的前置处理程序,其特点是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或根据案件和实际情况转入审判程序。有助于实现和解,化解矛盾,很大限度地提高诉讼效率。
4.信函调解(互联网、短信)。信调(网络、短信)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通过信(网络、短信)调解纠纷的一种方式。
5.社会化调解。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邀请有关单位和群众协助调解。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 怎么选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调解。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时,可以根据调解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政府职能部门、村委会、村民小组、街道、社区、职工、青年妇女等人民团体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作,建立投票网络,根据巡回案件和基层干警的一手资料,召开调解会议,调解纠纷。
6.法院调解。法院调解是指当事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进行的调解,是法院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判决。如果可以在判决前进行调解,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调解总是在法庭诉讼中进行。调解不仅可以在调查和辩论阶段进行,也可以在辩论结束后进行。通过法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可能性更大。
7.服务中介。送达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充分利用会见当事人的机会进行的调解。 电话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近年来结合已建立的民意调查网络,在诉讼活动开始前,在基层解决纠纷、消化纠纷的初始状态下进行的调解。